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全部外汇业务以及人民币业务:吸收公众存款、发放短期、中期和长期贷款;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;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,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;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;办理国内外结算;买卖、代理买卖外汇;代理保险;从事同业拆借;从事银行卡业务;提供保管箱服务;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;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。。 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0个
核准注册量:2个
核准注册率
2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