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(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)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,含电子公告服务(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8月06日);技术推广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旅游信息咨询;经济贸易咨询;票务代理;企业管理咨询;投资咨询;企业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2个
核准注册量:2个
核准注册率
16.67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