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(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,不包含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、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内容的信息服务;含电子公告业务)。(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)计算机技术开发、咨询,网络技术服务;计算机及配件、耗材的零售;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,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8个
核准注册量:4个
核准注册率
22.22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