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画片、专题片、电视综艺(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、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)(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1月24日);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(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5月27日);电影摄制;电影发行;组织文化交流活动(演出除外);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;经济信息咨询;电脑动画设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市场调查;影视策划;营销策划;翻译服务;城市园林绿化;会议服务;计算机系统集成;组织、筹备、策划晚会、文化节、艺术大赛;租赁影视器材;销售(含网上销售)工艺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、机械电器设备、通讯设备、文化体育用品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22个
核准注册量:6个
核准注册率
27.27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