摄影、摄像服务;租赁摄影、摄像器材、灯光音响设备;婚庆服务;婚姻服务(涉外婚姻介绍除外)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;影视策划;从事文化经纪业务;打字复印;图文设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演出除外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艺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销售电子产品、机械设备、摄影器材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文化用品、工艺美术品、日用品、礼品、五金交电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通讯设备;维修电子产品、摄影器材、家用电器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37个
核准注册量:15个
核准注册率
40.54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