漫画创作,动画设计开发及动漫周边产品的设计开发、生产、销售;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,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。制作、复制、发行:广播剧,电视剧、动画片(制作须另申报),专题、专栏(不含时政新闻类),综艺;零售:音像制品,出版物(国内书报刊);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;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;法律、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。 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〓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26个
核准注册量:121个
核准注册率
96.03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