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(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);信息服务业务(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);电脑软硬件技术开发、销售;信息咨询、经营广告业务(不含限制项目);金融信息服务;提供金融中介服务;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(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,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)。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97个
核准注册量:97个
核准注册率
10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