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销售:装饰装潢材料、化工产品(除专项)、金属材料、建材、钢材、五金交电、二、三类机电产品、家用电器、矿产品(除专项)、建筑材料、汽车配件、办公用品、塑料制品、日用百货、电力器材、通信器材及设备、电子产品、电线电缆、计算机软硬件。(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,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)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0个
核准注册量:8个
核准注册率
8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