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(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)。服务:计算机软硬件、多媒体技术、网络产品、动漫技术的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、成果转让,制作、复制、发行: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,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;批发、零售:电子产品(除专控)。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40个
核准注册量:2个
核准注册率
5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