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销售:建材、机电设备、服装、家用电器、电脑及耗材、办公设备、办公用品、文具、数码产品、安防设备、日用品、通讯设备、电子产品及设备;代理收费服务;电信增值业务;数字电视增值业务;机顶盒安装及维护(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安装业务)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及发布;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;房屋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38个
核准注册量:个
核准注册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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