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设备、材料、工程、服务的招标代理;医疗信息咨询服务;计算机软件设计、研发、咨询;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(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等信息服务除外);药品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,代理广告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2个
核准注册量:7个
核准注册率
58.33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