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影摄制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演出经纪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会议及展览服务;设计、代理、制作、发布广告;企业策划;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;投资咨询;投资管理;餐饮管理;婚姻服务(不含涉外婚姻);礼仪服务;销售照相器材、电子产品、工艺品;从事文化经纪业务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演出经纪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33个
核准注册量:24个
核准注册率
72.73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