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作、发行: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广播电视、节目;网络音乐娱乐产品。[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]; 商务信息咨询服务;电脑软件设计开发服务;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活动(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);通信终端设备的技术开发、销售;通信及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施工(凭资质证书执业);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(凭资质证书执业);生产、销售:安全防范产品、监视设备、通信设备。[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]**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3个
核准注册量:11个
核准注册率
84.62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