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生产、销售胶囊剂、片剂、颗粒剂(含中药提取)、胶囊剂(含头孢类)、片剂(激素类)、颗粒剂、散剂、锭剂、糖浆剂、酊剂、口服溶液剂、煎膏剂、膏药、原料药(盐酸普鲁卡因、甲氧苄啶、盐酸小檗碱),生产销售II类卫生材料及双花凉茶;自有资产的租赁、自有资产的处置(国家限制的除外);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;食品的生产和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215个
核准注册量:178个
核准注册率
82.79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