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批零兼营:汽车、摩托车配件、橡胶件、轮胎、钢铸件、电子产品(不含音像制品)及日用品、保健食品,电脑及配件销售、建筑材料。****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7个
核准注册量:8个
核准注册率
47.06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