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作,发行动画片、专题片、电视综艺,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、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(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4月17日);摄制电影片,复制本单位影片,按规定发行国产影片及其复制品(摄制电影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0月9日);全国电影片发行(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6日);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(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策划;影视策划;摄影、扩印服务;销售工艺品;投资咨询;技术推广服务;产品设计;电脑动画设计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35个
核准注册量:12个
核准注册率
34.29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