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(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,不含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、文化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、电子公告服务(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)。** 网络游戏、手机游戏、计算机软件、硬件的开发、销售;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外广告。(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;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05个
核准注册量:69个
核准注册率
65.71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