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经济贸易咨询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企业策划;摄影扩印服务;租赁照相器材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;声乐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舞蹈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1个
核准注册量:10个
核准注册率
90.91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