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支付系统、支付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技术开发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^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(网络支付;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;银行卡收单;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);信息服务业务(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)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(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)。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32个
核准注册量:32个
核准注册率
10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