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影摄制;演出经纪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摄影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公共关系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销售服装、摄影器材;租赁服装、摄影器材;企业策划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演出经纪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5个
核准注册量:10个
核准注册率
66.67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