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;影视策划;会议服务;展览服务;企业形象、市场营销、晒事活动、公关活动策划;资料翻译、礼仪、婚庆会务、摄影、市政工程配套服务;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、从事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,酒类销售、建材销售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7个
核准注册量:3个
核准注册率
17.65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