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四号线特许经营协议、十四号线特许经营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,投资、建设北京地铁四号线B部分项目设施和北京地铁十四号线B部分项目设施,及经营、管理、维护四号线项目设施和十四号线项目设施;提供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客运服务,利用所服务的项目设施范围内的全部空间和设施直接从事商业零售,及出租经营空间和出租经营设施(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);从事运营线路内广告设计、制作、发布、代理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47个
核准注册量:24个
核准注册率
51.06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