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作、复制、发行:广播剧,电视剧、动画片(制作须另申报),专题、专栏(不含时政新闻类),综艺(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);电视动漫衍生产品的开发;设计、制作、发布、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;展览、展示的策划;国内贸易(法律、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;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的批准文件经营);文化艺术活动、艺术赛事及企业形象策划,艺术培训。 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〓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74个
核准注册量:73个
核准注册率
98.65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