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产、销售:调味料(固态、半固态)、鸡精、味精[谷氨酸钠(99%味精)](分装)(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);收购农副产品(不含需经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);批发兼零售、利用互联网销售:预包装食品、食品添加剂(以上两项范围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)、农副产品(需经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);餐饮管理。**[以上项目法律、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]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20个
核准注册量:9个
核准注册率
45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