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中国的食品、饮料、日用百货以及相关产品及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;二、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(经董事会一致通过),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:1、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、办公设备和原材料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,并提供售后服务;2、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,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;3、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、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、员工培训、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;4、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。三、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,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、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;四、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。五、食品销售(粮食除外)、食用农产品(粮食除外)、酒类、机械设备、家用电器、家居用品、母婴用品、化妆品、宠物用品、日用百货、服装鞋帽、针纺织品、玩具、文具用品、体育用品、数码电子产品及配件、照相器材、汽车内饰用品、汽摩配件、珠宝首饰(毛钻、裸钻、黄金除外)、工艺品(文物除外)、花卉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(电子出版物、音像制品除外)、化工产品和原料(危险化学品、民用爆炸物品除外)、五金交电和药品的批发、零售(仅限分支机构)、网上零售、佣金代理(拍卖除外)、进出口以及相关咨询、安装、维修、售后服务,餐饮服务(仅限分支机构),房地产经纪,场地租赁和柜台租赁,出版物经营,医疗器械经营,其他居民服务,票务代理,商务信息咨询,经纪信息咨询(金融信息服务除外),企业管理咨询,市场营销策划。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8个
核准注册量:4个
核准注册率
22.22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