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,广告设计代理及发布,婚庆礼仪服务,舞台造型策划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,会议服务、礼仪庆典服务,企业形象策划,演艺庆典文化策划,赛事活动策划,平面图文设计,承办展览展示服务;文化信息管理咨询、商务信息咨询(不含投资咨询、融资理财服务,不得从事非法集资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、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);市场营销策划;销售:铂金首饰、黄金饰品、珠宝、工艺礼品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32个
核准注册量:24个
核准注册率
75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