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标准厂房和仓储、安置房等项目建设;土地储备、产业投资;交通道路、水利项目投资与开发;拆迁代办业务;房屋租赁、物业管理;非金融性项目投资、道路养护工程、绿化工程、停车场服务及管理;土地一级开发;市政基础设施建设;广告制作、代理及发布;大健康、大数据、大棚改产业开发;销售:建筑材料(不含经营来料及加工砂石)、装潢材料、家具、办公用品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45个
核准注册量:36个
核准注册率
8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