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展览展示服务;旅游文化交流、组织及策划;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;广告的设计、代理及发布;影视文化传播交流策划服务;销售:工艺品(不含象牙及其制品);旅游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旅行社业务);礼仪服务;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融资理财、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、不得从事非法集资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、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的金融活动);企业形象策划;体育赛事的活动组织及策划;公关活动组织策划;户外应急装备设计;体育信息咨询服务;体育器械销售、租赁及安装;运动器械租赁;健身服务;市政工程施工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3个
核准注册量:9个
核准注册率
69.23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