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计算机软硬件、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及销售、技术咨询服务;场地租赁;计算机软硬件租赁;物业管理;交通及通信、安防监控电子工程安装;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推广;进出口贸易;计算机系统集成;图书批发及零售。(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,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)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5个
核准注册量:15个
核准注册率
10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