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,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,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发行,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各类广告,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,文化艺术交流策划,体育赛事策划,电子产品、日用百货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,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(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)、演出剧(节)目、网络表演,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(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)(具体详见许可证)。 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6个
核准注册量:14个
核准注册率
87.5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