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文艺创作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企业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销售工艺品、家具、日用品、文具用品;制作、发行动画片、专题片、电视综艺,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、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(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4月05日)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36个
核准注册量:34个
核准注册率
94.44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