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房地产项目、旅游项目、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投资(不得从事股权投资、债权投资、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,不得从事吸收存款、集资收款、受托贷款、发行票据、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);提供创业管理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62个
核准注册量:13个
核准注册率
20.97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