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章程、协议、申请书记载的经营范围:养生项目投资管理;医疗器械(第一类、第二类)、消毒液、抗(抑)菌液、洗眼液、隐形眼镜护理液、食品、保健食品、矿泉水、茶叶加工和销售;中药药材、苗药药材栽培、加工和销售;循环有机农业技术开发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9个
核准注册量:13个
核准注册率
68.42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