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产、加工、销售各类高档文化用纸;纸浆、书写原纸和新闻纸的批发、进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(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,涉及配额、许可证管理商品的,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);为船舶提供码头,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。(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。) 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〓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20个
核准注册量:10个
核准注册率
5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