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包装食品经营(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,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);保健食品经营(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,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);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);会议及展览服务(法律、法规规定需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除外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外广告(法律、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)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(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,法律、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经营);计算机软件开发;工艺美术品(不含文物)、Ⅰ类医疗器械的批发兼零售;物业管理(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执业)。『以上范围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』★★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0个
核准注册量:8个
核准注册率
8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