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承办展览展示;影视策划;技术开发、咨询、推广、服务、转让;设计、代理、发布、制作广告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计算机技术培训、声乐培训、美术培训、舞蹈培训;租赁影视器材;销售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工艺品、文化用品、日用品、服装服饰、摄影摄像器材、五金交电、机械设备、针纺织品、电子产品、通讯设备(不含卫星地面发射、接收设备)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7个
核准注册量:13个
核准注册率
76.47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