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网络技术、通讯技术的研发;广告制作服务、发布服务;办公用品、食品的销售;纺织、服装及家庭用品、矿产品、建材及化工产品、机械设备、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销售;文化艺术品互联网销售(象牙及制品除外);计算机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;软件开发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;日用百货零售;厨具、设备、餐具及日用器皿百货零售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服务;字画、雕塑、珠宝、集邮票品等文化艺术收藏品(象牙及制品除外)的销售(含网络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229个
核准注册量:139个
核准注册率
60.7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