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营业性演出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电脑动画设计;创意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;企业策划;公共关系服务;文艺创作;从事文化经纪业务;演出经纪;文艺表演;电影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58个
核准注册量:34个
核准注册率
58.62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