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日用百货销售、烟酒副食品批发零售、五金交电、电子产品、电动工具、家用电器、工具刃具、建筑材料、卫生洁具、工艺礼品、金属材料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2个
核准注册量:5个
核准注册率
41.67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