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字电视技术服务;数字网络技术开发;网络设计制作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外广告;展示、展览服务;市场调研;企业管理咨询(需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);礼仪服务;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服务;影视节目制作(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证核定事项内经营);电脑动画设计、制作;摄影摄像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**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8个
核准注册量:11个
核准注册率
61.11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