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汽车及汽车配件销售,汽车装饰,汽车维修,汽车钣金,汽车喷漆,汽车租赁服务,汽车代驾服务,二手车买卖服务,新车入户手续办理服务,汽车美容,机动车保险代理服务,汽车养护及汽车信息咨询服务,汽车路途救援服务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23个
核准注册量:12个
核准注册率
52.17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