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作、复制、发行:电视剧、动画片(制作须另外申报),专题、专栏(不含时政新闻类),综艺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及发布;文化活动策划,影视策划;室内装饰设计、网络设计、计算机培训、软件开发、会展、会议服务;电影投资及节目制作;销售:喷绘材料、广告灯箱、展示器材、广告配件。 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〓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50个
核准注册量:40个
核准注册率
8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