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文化艺术交流;组织展览展示;影视策划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工艺品设计;舞台艺术设计;信息咨询(不含中介服务);艺术培训;从事文化经纪业务;婚姻服务;婚庆服务;销售服装、床上用品、珠宝首饰、礼品、花卉、文具用品、电影电视设备、摄影器材;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制作,发行动画片、专题片、电视综艺,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、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(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1月05日)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演出经纪、制作,发行动画片、专题片、电视综艺,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、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;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28个
核准注册量:14个
核准注册率
5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