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日影视传播(北京)有限公司商标注册基本信息

烈日影视传播(北京)有限公司

开业北京市
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营业性演出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市场调查;企业策划、设计;经济贸易咨询;投资咨询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计算机系统服务;销售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工艺品、机械设备、电子产品、文化用品、体育用品、日用杂货;技术服务、技术推广;电脑动画设计;摄影扩印服务;公共关系服务;产品设计;模型设计;展厅的布置设计;包装装潢设计;工艺美术设计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、代理进出口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电影发行;互联网信息服务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电影发行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
成立时间2015-11-04注册资本万人民币营业期限2035-11-03

商标

概览

商标申请量:11

核准注册量:5

核准注册率

45.45%

注册类别分布主营产品数据分析(前十)
41类教育娱乐(共7件)42类科技研究(共3件)35类广告商业(共1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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