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脑影像的技术开发、设计、咨询;电脑动画设计、动漫设计(不含限制项目);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,计算机系统集成;互联网技术开发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;展览展示策划;建筑装修装饰工程(以上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);通讯器材、计算机网络系统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;机械设备的租赁;视听系统设备的上门安装;数字内容服务;小型多媒体互动游乐设施;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;国内贸易(不含专营、专卖、专控商品);经营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(以上范围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^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6个
核准注册量:16个
核准注册率
10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