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资;房地产开发,销售商品房;收购、改造、销售四合院;园林造型设计,绿化设计、建设工程设计;销售建筑材料、百货、日用品;工程技术咨询;出租自有房屋;出租商业设施;酒店管理;餐饮管理;会议服务;婚庆服务;健身服务;机动车停车场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:餐饮服务(含凉菜、不含裱花蛋糕、不含生食海产品);零售卷烟、雪茄烟;住宿;室内游泳馆。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;3、不得发放贷款;4、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;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23个
核准注册量:21个
核准注册率
91.3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