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VD机、DVB机及其他家电产品的生产、销售,MP3、MP4、液晶电视机、数字电视机、数字放声设备、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、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、数字音频广播发射设备、小家电、塑胶制品的技术开发、销售(以上均不含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)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0个
核准注册量:6个
核准注册率
60.0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