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、信息服务业务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;通讯工程的设计、施工;房屋出租;办公设备、办公用品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设备及耗材、非专控通讯设备、通讯工程材料、日用杂品、工艺品、家用电器、体育用品、服装鞋帽、针纺织品、皮革制品、化妆品、电话卡、预包装食品、散装食品、非专控农副产品、水果、蔬菜、鲜活冷冻水产品、卫生用品、日用品、文具用品、洗涤用品、玩具、纸制品、乳制品(含婴幼儿配方奶粉)、保健食品、婴幼儿用品、床上用品、饰品、图书、报刊(不含进口出版物)、音像制品、五金产品、家居用品、电子元器件、摄像器材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钟表、眼镜、汽车配件、两轮摩托车配件、机器人、仪器仪表、卫生洁具、陶瓷制品、橡胶制品、塑料制品的销售及网上销售;计算机系统集成;国内广告业务;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销售;协议范围内的电信业务;信息技术服务;货物进出口(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;策划创意服务;企业形象设计;图文设计、制作以及其他按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361个
核准注册量:127个
核准注册率
35.18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