摄制电影片,复制本单位影片,按规定发行国产影片及其复制品;(摄制电影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5月15日);制作,发行动画片、专题片、电视综艺,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、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;制作,发行动画片、专题片、电视综艺,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、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。(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02日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企业管理;企业策划;经济贸易咨询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礼仪服务;项目投资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;销售服装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34个
核准注册量:5个
核准注册率
14.71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