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燃液体:甲醇、煤焦油、石脑油批发(禁止储存)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。);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(不含海员)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;渣油乳化,沥青氧化;燃料油(不含危险品、不含成品油)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)销售;煤炭、钢材、木材、塑料制品、石油焦、五金工具批发、零售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);汽车及零配件、汽车用品、轮胎销售;洗车服务;汽车美容、装饰;机动车维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商标
概览
商标申请量:11个
核准注册量:11个
核准注册率
100.00%